一、特点
1. 本品及本品处理过的工件符合RoHS。
2. 使用过程环境友好,不含铬,无黄烟。
3. 使用性能稳定、产品不良率低,可保证生产流畅,有效避免返工造成的人力、物力浪费。
4. 工作温度范围宽,在20℃—45℃均可获得较好的生产表面效果。
5. 处理时间短(处理时间30—60秒),可提高效率。
6. 生产时药水按比例加入槽中配合使用,缺少任何一种或未按比例添加都不能正常生产。
7. 适应范围:手动生产线使用,无需制冷。
8. 抛光效果好,视觉效果好,表面平整、无残留,并为防氧化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二、产品性能
1.药液RY-525为无色透明、不燃、不爆液体。
2. 应避免接触酸、碱、还原性物质;使用时无刺激性气体。
3. 适用于铜件的化学抛光。
三、工艺(本工艺所有用水均指纯水)
除油,水洗,稀硫酸3%-5%,浸泡5-10秒(主要是防止产品除油的过程中带碱,如果带碱进入抛光液,则影响抛光效果,需要更换新液.),抛光,出光(稀硫酸23%-5%,浸泡1-5秒,出光即可。)水洗,防氧化或者钝化,水洗。
四、使用方法
1.添加比例:先加60%的纯水,再加40%的双氧水,最后加1-1.5%的抛光液。如出光后亮度不够,则再加5%-10%的双氧水,因双氧水浓度不同有所差异。
2. 浸泡时间:30—60秒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工件应做好前处理,脱脂完全。
2. 在手动抛光时要适当抖动工件,使各工件所有表面充分与光亮剂反应。
3. 工件摆放不可过于紧密,因为使用过程中有大量气泡产生,如果摆放过密,在气泡的阻挡下,可能使局部工件不能充分接触药水,从而增加不良品产生的几率。
4. 必须保持充分水洗。
5. 铜光亮剂有强腐蚀性,操作时应戴防腐蚀、防酸碱手套。
6. 为防止过量水带入抛光槽,工件水洗后应抖掉积水再入槽抛光。
7. 对水质要求严格,必须用纯水。
8. 暂时不用时,请盖住槽液,避免挥发和杂质落入。
六、包装规格:
本品包装按SH 0164-92进行,塑料桶包装,25㎏/桶,放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贮存, 免阳光直射,有效期12个月。
储存、运输和使用时应做到不得与其它产品混装或混用,绝对禁止混入含铅的油类及其它杂质,盛装容器应干净。
七、技术服务:
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及工艺技术要求,材质情况的不同为客户制定一套完整的工艺。本公司将本着“质量为本、以诚取信”的原则,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,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宗旨。